广州荔湾区关于调整站前街风险区域的通告(第5号)
1、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荔湾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,通告如下:南源街道源溪长星里30号。彩虹街道西华路41号。东沙街道南_村西社坊八巷20号。
2、自2022年11月25日起,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: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:东沙街沙洛新村三巷9-11号,沙洛新村四巷8-10号,沙洛新村五巷9-11号。海龙街杏霖街11号。
3、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2022年11月16日,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,通告如下: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:_彩虹街东浚荔景苑小区、周门路18号彩虹寓。
4、自2022年11月24日起,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:站前街站前横路22233333443号。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。
11月9日9时至11月13日24时广州荔湾全区全员核酸检测
1、根据2022年11月9日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:决定于11月9日9时至11月13日24时,在荔湾区全域实行如下防控措施:全区全员核酸检测。
2、关于荔湾区11月9日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:因疫情防控需要,我区定于2022年11月9日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检测对象:荔湾辖区内所有居民,含外来人员。
3、广州没有全部封闭,但从11月11日0时广州海珠区全域已经封闭。而11月9日,荔湾区和番禺区先后发布强化社会面防控措施的通告,严格控制人员流动。
广州荔湾区4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(11月16日)
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2022年11月16日,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,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,通告如下: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:彩虹街东浚荔景苑小区、周门路18号彩虹寓。
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2年11月18日起,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,通告如下:东沙街东沙街南_社区西社街以南、涌边街以西、观涛路以北、玉兰路以东所围合区域。
荔湾区彩虹剧院不是高风险区域。截止到2022年11月16日,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,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:彩虹街东浚荔景苑小区、周门路18号彩虹寓。所以荔湾区彩虹剧院不是高风险区域。
自2022年11月16日14时起调整的区域赤岗街道新港中路344号之二大院。愉景南苑小区礼贤轩A、C座。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26栋。新港西路214号大院4栋。新港街道立新街23号。
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2年11月19日起,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,通告如下:逢源街中山八路31号之之二。白鹤洞街鹤翔里大院6号、7号、8号。
广州荔湾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(第16号)
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2年11月18日起,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,通告如下:东沙街东沙街南_社区西社街以南、涌边街以西、观涛路以北、玉兰路以东所围合区域。
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2022年11月16日,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,通告如下: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:_彩虹街东浚荔景苑小区、周门路18号彩虹寓。
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2年11月21日起,我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,通告如下:金花街康王北路以西、陈家祠道以北、荔湾路以东、西华路以南所围合区域。
11月28日广州荔湾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(附地图)
1、自2022年11月28日起,我区划定部分风险区域,通告如下: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,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防控措施:海龙街道增_南约298-300号、306-308号、314-316号。冲口街道花地大道中280号、282号。
2、自2022年11月28日起,我区划定部分风险区域,通告如下: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,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防控措施:西村街道环市西路36号之五。东沙街道南_新村七巷3-5号,八巷3-5号,九巷3-5号。
3、自2022年11月27日起,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如下: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,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防控措施:东沙街南_村西社坊八巷11226号;西社坊九巷8-10号。
4、自2022年11月26日起,我区划定海龙街风险区域如下: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:海龙街科技园物流三路以东,映翠街以南,物流一路以西,原龙溪酒家以北合围区域。以上区域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防控措施。